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赣建新余招字〔2025〕第19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新余市城区五湖水系连通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位于北湖、西湖、晚晴湖、长林湖和南湖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市城区五湖水系连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余发改投资字〔2025〕49 号 |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 | 结构 | / | ||
项目总投资 | 约1452.2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774716.73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及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新余市城区五湖水系连通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的通知(赣建招〔2017〕1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通知(余住建字〔2021〕66号)。 3、执行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凡参加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应自带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详细内容请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其内容为准。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除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格式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招标人不接受的,异议人可向负责该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招标人受理异议,并同时暂停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0-6341065,投诉受理单位: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90-6442606。6、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在评标环节增设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按照《关于整治和防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千企投标”现象的通知》(余发改财金字【2025】8号)文件规定,在评标环节增设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作为评审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察其实际能力、项目理解及管理思路。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9月29日至 2025年10月2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8807900139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