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热电站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金公司热电站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金公司热电站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编号:QTGC202509014E),招标人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动力厂热电站内。
2.2建设规模:中金公司热电站现有两台发电锅炉,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140t/h,配套45MW发电机组,汽包工作压力13.2~16.2Mpa,过热蒸汽额定压力13.6Mpa,过热蒸汽温度570℃)。项目拟新建中金公司2台发电机组锅炉烟气脱硝、脱硫设施,采用炉内SCR脱硝工艺,每台锅炉设置1套SCR反应系统,共计2套SCR反应系统,每套脱硝系统烟气量按23.7万Nm3/h设计;氨储存及供应系统共用1套;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工艺,配套建设1套脱硫系统,共计1套脱硫系统,脱硫系统烟气量按23.7万Nm3/h设计,设计1套脱硫系统并预留场地;另包含新建从锅炉引风机至烟囱排放之间的烟道及锅炉改造、DCS控制系统、CEMS连续排放监测、公用配套设施、建筑、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在规划中预留钠基设施的场地位置和1#锅炉脱硫系统建设接口。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采用设计、建造、供货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1#、2#锅炉的脱硝及配套设施,一套脱硫及配套设施,2台锅炉可以切换使用脱硫系统;二期:一套锅炉的脱硫及配套设施。本项目脱硫剂采用钙基方案,并在设计中预留钠基设施的场地位置。本次招标范围:项目一期所有设计、采购、施工、二期只做工艺设计预留接口。
改造后,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关于自备电厂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在基准含氧量3%情况下,外排烟气颗粒物/SO2/NOx分别为5/35/50mg/m3。
承包方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对于为实现项目的目标、性能以及设施的完备性所需的、未作专门规定的那些材料、设备、服务和设施,无论其是在厂区内或外,应认为均属本合同范围,应由投标人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煤气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9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9月26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集团销售中心6楼602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8256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QTGC202509014E-投标文件”并邮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单号、项目名称、邮寄单位等信息。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柳钢招标平台(https://erpapp.liuzhousteel.com:12442/#/login)、广西招标采购网(www.gxbidding.com)、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index)、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www.yingcaiche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华锐设计院二楼209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李娜 |
电话:0772-2595995 | 电话:0772-8256329 |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