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医院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二) (项目编号:JXTY-2024--G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县人民医院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二)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天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2 月 2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Y-2024--G02
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民医院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615.5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人民币) | 技术服务要求 |
南丰县人民医院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二) | 1 | 项 |
615.5万元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证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6、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如响应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注:1.投标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 日至2024年02 月0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天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 月 20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示在https://www.yingcaicheng.com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
联系方式:李翀/1997900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天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丰县古玩街
联系方式:小聂/199160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