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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投资方

公开招标 2023-07-07 00:00
参与方式详见公告

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响应时间: 2023-07-10 00:00:00 - 2023-07-24 23:59:59

开标时间: 2023-08-01 09:00:00

招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

详细地址: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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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3-07-07
0
结果公告
2023-08-03

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投资方

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合作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合作方已根据(贺八自然资函【2023】107号和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合作方

2.2项目编号:GXJD-23121JJ010949

2.3采购内容:根据项目投资估算,八步区 2023 年土地开垦项目以固定亩均单价总价包干形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合作方建设。双方合作开发土地开垦项目,中标人以总承包形式作为项目承建单位(实施主体),总承包形式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包括前期工作(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立项航飞、权属测量、信息报备与举证、土壤检测、土地流转、乡镇土地流转工作奖补)、工程施工、设备购置、青苗补偿、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复核(实施后面积、质量评定、土壤检测信息报备、航飞、举证)

2.4本项目采购上限控制价:社会合作方利润在贺州市行政范围内未有最新政策文件出台前,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度贫困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 137 号》 第三章第十三条“合作方所获得的利润应控制在合作方投入项目实际支出成本的15%”,即招标上限控制价 30000×15%=4500 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及社会资本方收益估算,该项目按3.46万元/亩固定单价作为招标上限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规划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7)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职责,至少有一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土地整治工程类专业包含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测绘、国土空间规划等专业)(须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 7 1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个投标人收取3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1 9 0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6.2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转帐、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若采用转帐、电汇、网上支付方式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网上支付方式交至如下帐户(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2370

注:在转账或电汇底单的附言中须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2)若采用工程保函,担保确定的受益人(本项目招标人)的权益应与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同等,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函文书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9.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774-567003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桂粤湘大道208号城瑞家园小区1栋一层、二层、2栋二层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 0774-521007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31号

联 系 人:陈钢、李称涛、周莹

电 话:0774-5112128


招标人(盖章):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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