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致各投标人:
现对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
1、“压力补偿滴头 De16 2.7L/H”现澄清修改为:压力补偿滴头 4L/H;
2、“智能水肥一体机 7、成品采购,含取水系统、过滤系统、水肥机、施肥一体化装置、水肥相应的控制系统以及各类管配件等。” 现澄清修改为:智能水肥一体机 7、成品采购,含取水系统、过滤系统、施肥一体化装置、水肥相应的控制系统以及各类管配件等。
3、“备注:1、以上高产茶油水肥一体化所有设备、设施、管网及配件等都应符合国家标准;” 现澄清修改为:备注:1、以上高产茶油水肥一体化所有设备、设施、管网及配件等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商务条款“6.项目验收 6.1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中标单位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双方确认后开始组织安装、调试。”现澄清修改为:6.项目验收 6.1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中标单位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三、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