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莲心大酒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劳务分包项目答疑澄清(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9月8日发布遴选公告,现需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具体如下:
应答人近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低于1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业绩;
注: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居住建筑及商住楼。
评审标准:有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收入发票及银行收款凭证加盖应答人公章。
补充说明:1.本次要求的业绩指单个合同的业绩指标应达到遴选文件要求;2.因本项目为劳务分包项目,故本次遴选不接受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等业绩;3.收入发票及银行收款凭证金额可不等于劳务合同金额,仅用来佐证业绩的真实性。
本澄清只针对业绩部分作出说明,不改变原遴选文件中评审标准、资格要求、投标流程等其他核心条款;此修改内容为《遴选文件》和《遴选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遴选文件》和《遴选公告》相应条款与本修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抚州市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