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糖业集团达华制糖公司新增一套55㎡无滤布真空吸滤机项目(项目编号:GXJD-2511311071442)澄清公告01
广西糖业集团达华制糖公司新增一套55㎡无滤布真空吸滤机项目(项目编号:GXJD-2511311071442)澄清公告01
项目名称:广西糖业集团达华制糖公司新增一套55㎡无滤布真空吸滤机项目
项目编号:GXJD-2511311071442
采 购 人:广西糖业集团达华制糖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覃合林、苏畅
联系电话:0771-2833580
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8月29日
澄清日期:2025年9月1日
澄清内容:
一、磋商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 章节 | 澄清前 | 澄清后 |
1 | 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供应商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时: 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提交至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户,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及账号等信息由系统生成,供应商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系统操作详见:【网站首页https://www.gxygcg.com】→【业务指南】→【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问题请咨询阳光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771-5581051、5715031。 (3)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须将磋商保证金转账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磋商保证金退还: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还。 |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缴纳方式: 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②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磋商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磋商活动或磋商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2821398 (3)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