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收费所核电收费站收费大棚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彭泽收费所核电收费站收费大棚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彭泽收费所核电收费站收费大棚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业主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收费所,资金已落实,现具备采购条件。现以公告邀请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核电收费站的大棚主体为钢架结构,顶部铺设树脂瓦,下部为木制框架亚克力板灯箱结构;需要拆除下部木质框架和亚克力板,对钢架做除锈处理等。
2.2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约11万元。
2.3采购范围
施工位置:彭泽核电收费站。
施工内容:拆除下部木制框架及亚克力板灯箱,钢架做除锈喷漆,改造加装排水管。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2025月7月份开工,计划工期为签定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本次参与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其中一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信誉、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信誉条件:
(1)近3年内(指2022年6月30 日至发布本采购公告前一日)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3年内(指2022年6月30 日至发布本采购公告前一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与采购者,请于2025年7月1日17时至2025年7月 4日17时将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及响应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至113960670@qq.com,采购人核实响应人递交的材料后,将响应文件发送至响应人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响应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0 时 00 分,请供应商于2025年7月11日10时00分前由供应商经办人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收费所一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潜在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送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取中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收费所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花镇高速公路出入口处彭泽收费所
邮 编:3327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91-86137800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收费所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彭泽收费所核电收费站收费大棚改造工程采购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章) | 所响应标段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彭泽收费所核电收费站收费大棚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