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西管理中心AI实时稽核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吉安西管理中心AI实时稽核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吉安西管理中心AI实时稽核系统项目已由江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出资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在吉安西管理中心部署AI实时稽核系统,旨在自动化、智能化处理部级稽查工单协查、工单发起及路段清分对账业务。系统通过构建“智能研判 - 自动处理 - 精准清分”的全流程闭环解决方案,提升工单处理效率与稽核准确率。本次询比采购控制价上限34万元。
2.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在吉安西管理中心部署AI实时稽核系统(含硬件),负责管辖路段及收费站部级稽核工单业务的处理。
标段和合同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JAXJHXT-2025。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45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应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应价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录1、2、3、4、5,并在人员、技术、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价人,不得参加应价。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价,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应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价,否则其应价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价人,不得参加应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价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应价报名表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4686981@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西管理中心AI实时稽核系统项目+应价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人核实应价人递交的材料后,询比采购文件和分项报价表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应价人报名邮箱内。应价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请及时回复确认。
4.2 询比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5.应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应价预备会。
5.2 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应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应价文件当面递交询价人,递交地点为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安西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二楼创新工作室。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吉安西管理中心(http://116.62.238.221/)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安南收费站院内
邮 编:343016
联系人:汤工
电 话:0791-86132659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安西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应价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吉安西管理中心AI实时稽核系统项目
应价人名称 | 标段号 | JAXJHXT-2025 | ||
应价人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审核内容 | ||||
项目名称 | 应价人填写内容 | |||
应价人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 | 证书号码 | ||
资质证书副本 | 证书号码 | (1) (2) | ||
应价人法定 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方式 | ||||
委托代理人 (如有)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号码 | ||||
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领取→ □ 发售人(签名): | ||||
应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
注:此表由响应填写,并留采购人存档。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
应价人应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内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应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无 |
附录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