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地基础设施计划性维修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沈阳基地基础设施计划性维修项目按计划需进行维修,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法人:沈阳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9号沈阳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库内墙体拆除、砌筑砖墙、粉刷、刷乳胶漆、贴地面砖、卫生间隔断、蹲便器、水电安装、成品库西侧污水管线流通和下水井恢复、生产车间南侧管道沟填平、包材库墙面处理后粉刷、成品库内东侧部分墙面板和檩条更换、砼地面凿除及修复、金刚砂面层、成品保护、施工安全措施等项目(详见附件)。
(4)质量等级: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
(5)标段划分:壹个合同标段。
(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或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法人。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行政处罚、环保处罚等);3.1.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3.1.8、提供最近三年内不少于两份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或协议);
3.1.9、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无效。3.2业务联系:投标人如需现场勘察或了解项目必要信息,可联系项目业务负责人。联系人:魏宏明、王振洪
联系电话:19970056622、19970056625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润田官网(http://www.runtian.com.cn/)发布公告。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25年 5 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通过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gqc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通过该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通过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注册账号时需要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566-100或0791-86239891(8:30-12:00、14:00-17:30),平台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未通过该平台线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行为的,视为投标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7楼),联系人:吴伟 ,联系方式 :13870895859 。
6.2开标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7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邮寄至投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沈阳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9号 联系人:魏宏明 电 话:(024)88081929-8001 |
1.1.2 | 项目名称 | 沈阳基地基础设施计划性维修项目 |
1.1.3 | 建设地点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2项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2项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2项 |
1.3.3 | 质量标准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3项 |
1.5 | 费用承担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1.6.1 | 踏勘 | □组织:■不组织: 踏勘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2项,可自行开展现场踏勘 |
1.7.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7.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澄清,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疑问。 |
1.7.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回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
1.8.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 |
1.8.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 |
1.9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6项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24小时内 |
2.3.1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由以下资料组成: (一)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单(按附表格式填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交资料(如有)。 |
3.2.1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未在投标平台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 | /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自行提供 |
3.5.3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 |
3.5.4 | 联合体要求 | ■不允许 □允许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
3.7.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2份,投标人采用A4纸打印并密封,盖齐缝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放置在投标文件袋内。 |
3.7.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要求胶装成册。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密封袋上应写明企业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密封袋封口均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6项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6点 开标地点:详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6点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现场查验密封情况;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含5人),其中:生产管理部1人、工程设备部1人、审计部1人,法务部1人,基地厂部1人、综合部1人,财务部1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 |
7.3.1 | 履约担保 | / |
8 | 投标报价的确定及要求(综合单价含人工、材料、施工安全措施、税金等所有费用) | 采用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全费单价,(1)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计算报价。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是该项目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外购、外协、配套件、管理、运杂、装卸、安装、调试、破损恢复、检测、软件、硬件、培训、维护保养、政策风险、安全防护、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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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说明 | 反商业贿赂的特别声明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不得安排招标单位业务人员参加任何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活动,提供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一经发现,视受邀公司自动弃权。 |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总得分=各项得分相加求和。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依据 |
1 | 投标报价 | 70 | 70分,具体评分公式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10%扣2分,每低于10%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不足部分按10%进行计算(例如低于11%扣2分,低于21%扣3分)。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2 | 企业资质 | 5 |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得4分,提供最高单独资质等级证书加计1分,未提供全不得分。 |
3 | 企业业绩 | 10 | 近三年(2023-2025年)完成项目业绩,每有一项计5分,最多计10分。标书内附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15 | 踏勘过现场,编写符合项目实际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科学,综合评定差0-5分,一般5-10分,好10-15分 |
注: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2、如中标排序出现并列,则“施工组织方案”得分高排序在前;如“施工组织方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得分高排序在前;如“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在开标现场当时、当场、当众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3、未在平台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