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松原纸采购(2025年-2027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松原纸采购(2025年-2027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水松原纸采购(2025年-2027年) | 项目编号 | GXJD-24111JJ031496 | ||
招标人 |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陈钢、李称涛、周莹(联系方式:0774-5112128) | ||||
招标内容 | 1、水松原纸采购一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本项目A标段招3家供应商,B标段招2家供应商; 3、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A标段(陆仟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叁佰柒拾陆元捌角(¥62112376.80));B标段(捌佰贰拾伍万柒仟伍佰贰拾壹元柒角(¥8257521.70))。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一号会议室(钟山县城西路3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
A分标拟中标人 | 拟第一中标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拟第二中标人: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第三中标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A分标(水松白原纸和水松黄原纸):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水松白原纸:9204.00元/吨; 2、水松黄原纸:10654.00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5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水松白原纸:9210.00元/吨; 2、水松黄原纸:10660.00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2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水松白原纸:9210.00元/吨; 2、水松黄原纸:10660.00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6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水松白原纸:9203.53元/吨; 2、水松黄原纸:10698.23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6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万邦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水松白原纸:9198.98元/吨; 2、水松黄原纸:10619.00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6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B分标拟中标人 | 拟第一中标人: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拟第二中标人: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 | ||||
B分标(高光助涂纸和亮银转移纸):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高光助涂纸:28035.40元/吨; 2、亮银转移纸:34903.98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5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高光助涂纸:27801.77元/吨; 2、亮银转移纸:34282.65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5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顺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高光助涂纸:28385.84元/吨; 2、亮银转移纸:35525.31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6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
不含税投标单价 | 1、高光助涂纸:28672.57元/吨; 2、亮银转移纸:36106.19元/吨; | ||||
交货期 | 接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6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公示媒介 | 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广西招标采购网 | ||||
异议和举报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来信请寄: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西路30号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3352099 邮政编码:542699; 2、来访请到: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西路30号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规范管理办公室)。 3、举报电话:0774—3352017(党群工作部) 4、网上举报:gxzllzb@163.com(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