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新星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抚州高新区新星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抚州高新区 | |||||||||
项目总投资 | / | 本项目投资 | 430元/平方米(含3%增值税)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抚州高新区新星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详见资格证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标段选择要求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2、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5、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以上且同时含劳务施工资质;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 | |||||||||
其他要求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94-8335930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4 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 | 获取 方式 |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14:00 |